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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口公安:動手成本高,勸君莫沖動——又有5人被處罰 |
【展會群】
欄目:業內動態
發表時間:2024-10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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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北京時間2024年10月14日(農歷2024年9月12日),星期一訊:動手成本高,勸君莫沖動——又有5人被處罰。
雞毛蒜皮的小事
能動手絕不吵吵?
沖動打架一時爽
罰款道歉加拘留
近日,龍口公安依法處罰5人
案例回顧
9月28日,東萊派出所依法將毆打他人違法人員于某某、溫某某查獲。
經查,9月7日2時許,在東萊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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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時間2024年10月14日(農歷2024年9月12日),星期一訊:動手成本高,勸君莫沖動——又有5人被處罰。
雞毛蒜皮的小事
能動手絕不吵吵?
沖動打架一時爽
罰款道歉加拘留
近日,龍口公安依法處罰5人
案例回顧
9月28日,東萊派出所依法將毆打他人違法人員于某某、溫某某查獲。
經查,9月7日2時許,在東萊街道某燒烤店門口,于某某與溫某某酒后因瑣事發生口角,雙方用拳頭互相擊打,致于某某面部受傷,于某某用酒瓶將溫某某腰部捅傷。
目前,違法人員于某某、溫某某因毆打他人,已分別被依法予以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、拘留8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。
10月7日,新嘉派出所依法將涉嫌毆打他人違法人員謝某某查獲。
經查,9月14日22時許,謝某某與王某某因瑣事發生爭吵,謝某某將王某某推倒,踹了王某某頭部一腳,用拳頭打了王某某兩拳。
目前,違法人員謝某某因毆打他人,已被依法予以拘留7日并處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。
10月9日,東萊派出所依法將涉嫌尋釁滋事違法人員蔣某某、陳某某查獲。
經查,10月3日12時許,在東萊街道某購物廣場,蔣某某強拿硬要江某某的手機,后蔣某某與陳某某無故滋事,毆打江某某。之后蔣某某、陳某某以220元的價格將手機賣掉,違法所得由蔣某某據為己有。
目前,違法人員蔣某某、陳某某因尋釁滋事,已分別被依法予以拘留14日、7日的行政處罰。
勸君莫沖動
“動武”要三思
在解決矛盾糾紛時
保持理性、克制
遇到困難請及時撥打110
切莫采取過激行為
供稿:東萊派出所、新嘉派出所
(來源:山東省煙臺市“龍口公安”微信公眾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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